公务员培训计划一、继续开展公务员法培训建立公务员法培训长效机制,将公务员法培训列入《2006年—2010年公务员培训纲要》,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在职等培训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程长期开展
拟举办2期培训班,培训时间安排在3月份,凡没参加过培训的单位请及时与公务员管理处联系
市级机关公务员法培训工作将于4月上旬完成
二、博思(bulats)英语培训及测试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拟举办2期博思英语培训班,培训对象为2006年我市新招录的公务员
培训时间安排在7月上旬至9月中旬,测试时间按照省人事厅统一部署
三、任职培训培训对象为全市行政机关(含驻徐部、省属单位)及参照依照管理单位中新任职的正、副科级干部
培训时间拟定于2006年6月中旬和10月中旬,分两期,每期80人
培训内容除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外,还将结合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加强公务员能力培训的要求,增加“5+x”内容
四、初任培训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的通知》规定,2006年初任培训内容为:1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决定》;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3
国家、省及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概况;4
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公共服务、公共政策、公共经济、依法行政和公务员通用能力等(选学);5
公务员行为规范;6
国家安全与保密制度;7
机关公文与处理;第1页共3页8
基本能力测试:“博思(bulats)”外语水平测试,普通话测试;9
有条件的单位可进行“拓展训练”
培训对象为2006年新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以及2006年按照考录办法招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培训时间拟定于9月上旬,为期10天
分两期,其中一期为市公安局新录用公务员
根据省人事厅的要求,还将组织新录用公务员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