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科上半年工作总结2009年上半年我院侦查监督科在上级院的指导下,在市委及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全科同志的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为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为更有力的惩治犯罪打下良好的坚实的基础
一、2009年上半年的审查批捕案件工作情况2007年上半年共受理公安机关呈捕的各类刑事案件56件76人,均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其中盗伐林木罪2件2人,故意杀人罪3件3人,盗窃罪15件31人,诈骗罪3件4人,故意伤害罪14件14人,强奸罪3件4人,过失致人死亡罪1件1人,滥伐林木罪2件2人,抢劫罪8件11人,交通肇事罪4件4人,猥亵儿童罪1件1人
平均办案时限为3
5天、从以上数字与2008年同期相比略有上升
在立案监督专项工作中,共通知公安机关1件1人,即:任利成交通肇事案
此案现已做出刑事判决
二、侦查监督工作2007年初我们侦查监督科主管检察长马羚、科长孟广富与公安机关的主管领导以及公安局的各办案单位主管科所队长进行了联系并召开了联席会议,互相通报了什么样的案件要通知我们侦察监督科派员参加现场勘查、适时介入,上半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的杀人案3件3人、伤害致死案件4件4人、过失致人死亡案件1件1人,我们全部派员适时介入,并参加了案件的讨论分析会,为快捕快诉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我们侦查监督科对捕后案件跟踪监督,进行督办,使案件无超期羁押,保证了案件的顺利诉讼,使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处
同时对案件中是否有违反程序法进行监督,这项工作主要是在受案前以及在受案后对公安机关在法律文书上延长羁押期限上是否有违反程序法的行为
在这项工作中对公安机关下达检察建议一次
三、立案监督2007年1月份在对监管场所在押人员案件审核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任利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于2007年1月27日第1页共2页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月28日公安机关对任利成立案,并于1月31日向我院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