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教文[2005]03号北京邮电大学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与创造性思维的重要基地
实验室开放是利用和挖掘现有实验室资源,为学生提供进行实践创新和科学探索的条件,是实验教学手段改革的新形式,在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中有重要的作用
为了鼓励和规范实验室的开放工作,使实验室开放取得较好的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含义实验室开放是指各类教学实验室在完成计划内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设施等资源,在一定的时间段内为在校本科学生提供学生自由选择、学生自主设计实验项目的实验活动
实验室开放的实验项目一般应是实验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设计性项目
二、实验室开放的组织1、学校实验室开放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资产处进行组织协调,各学院主管院长直接领导本学院的实验室开放工作,院实验中心(室)负责本院实验室开放工作的具体实施
2、各学院要积极筹划,挖掘资源潜力,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所有教学实验室全天开放
3、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力量,加快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开发和研究,建立内容较为丰富,形式较为多样的实验项目库,为学生自主选择实验项目提供更多的余地
4、各学院要确定实验室开放指导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方法,研究提高实验室开放指导教师积极性的办法
5、跨学院进行实验室开放的,其学生进行实验的耗材费、实验指导教师的酬金由学生所在学院负担,实验结束后进行院间结算,各学院不得由于经费的原因而影响学生选择开放性实验室
6、各开放实验室应采取多种渠道,向全校公布实验室的开放时间、开放范围、具有主要的仪器设备等实验条件
7、学校对各学院进行教学水平评估时要考核学院的实验室开放业绩,各学院也应将实验室开放工作作为对实验室的考核内容之一
三、实验室开放的项目形式1、教学实验项目拓展型
指在教学计划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