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城学院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处置体系,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降低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二)编制依据依照北京市教工委《北京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校内外发生的涉及师生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事故灾难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件、网络、信息安全事件、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和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四)工作原则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校园应急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分级负责,落实责任。发生校园突发事件后,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制定和启动应急预案,建立以事发相关部门为主、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坚持“常备不懈、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校园内,避免造成校园和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4、加强教育,依法处置。积极运用教育的方法、疏导的手段,多做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引导师生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及时化解矛盾,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到整个处置的过程中,坚持依法处置,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5、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五)级别划定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损失、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一般事件。具体划分情况根据《福建省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组长:李儒树副组长:刘小东宋瑜张金柱成员:党政办公室、学生处、工会、团委、教务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办、保卫处、后勤处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处置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出学校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地方政府汇报,请求支持与配合;部署和总结学校年度突发性公共事件应对工作。(二)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主要职责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政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党政办公室承担。主要职责: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收集和分析各类校园公共事件的处置情况,提出处置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意见,决定信息报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厅及有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督促、指导校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组开展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完成上级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