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为了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建设“开放、文明、富裕的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现就在全县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依据,进一步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建立一个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干部管理新机制,充分调动全县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做到人尽其位、人尽其能,使全县干部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促进县域经济稳定、协调、快速发展
二、竞争上岗的范围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内设股(室、组)负责人岗位及非领导职务,遇到下列情况,可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上岗人员:①内设股(室、组)负责人岗位出现人员空缺;②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出职数限额,需要进行人员调整或分流的;③按规定进行职位轮换,有必要通过竞争确定有关职位人选的;④其他需要实行竞争上岗的
竞争上岗原则上在本机关内部实施,对本机关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面向本系统或有关部门公开选拔
三、方法步骤竞争上岗工作应严格按照机构改革确定的“三定”方案在干部职工中进行,基本方法是:1、成立机构为了使竞争上岗工作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实施竞争上岗工作
2、制定实施细则第1页共3页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根据自身的工作性质、特点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竞争上岗实施细则,在县委组织部XX县区人劳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
3、公布职位通过下发文件、张贴公告或召开会议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需竞争岗位的名称、职责和任职条件等,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
4、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