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期间清真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了确保“两会”和元旦、春节期间清真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并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两会”和元旦、春节期间清真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何怀生任组长,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张宝华、县工商局副局长李志杰、县公安局副局长马增贵、县伊协秘书长吴忠明任副组长,组织民族宗教、工商、公安、伊协等部门在全县开展清真食品联合执法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清真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使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统一行动为了进一步开展“两会”和元旦、春节期间清真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宗教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及《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自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1月20日对全县的418家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大型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销售专区、专柜、销售点、生产加工清真食品的小作坊、食品摊贩进行检查,并在春节期间进行巡查
检查组在检查中采取边检查边宣传边整改的方法
一是对已取得《清真食品准营证》的企业商户是否按《条例》要求规范经营进行检查,对5家不规范的商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个体业主及时换领新的《清真食品准营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对未取得《清真食品准营证》擅自使用“清真”标示字样商户,15家进行拆除,其中当场进行强制拆除“清真”字样,并在电视上进行曝光3家;三是加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宣传,共发宣传资料800多份,并在回族聚居乡镇设置了穆斯林文化宣传墙,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四是加强节日期间的监督巡查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保障通讯、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按照“谁分管、谁受理、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