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监察大队年度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和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xx县依法治县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管理效能,今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有一些不足,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依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今年以来我队共查处违法建设197户,其中接到群众举报35起,共发出《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19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72份《限期拆除通知书》125份,《权利告知书》86份,组织了40余次强制拆除行动
所有案件均按照法律程序立案进行查处
查处违法建设占地面积共14294
8平方米,建筑面积31962
2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49户面积10800余平方米
为切实遏制私搭滥建、抢建行为,确保县城总体规划的实施,今年9月21日,大队在新宁镇、普安镇和相关社区的配合下,出动工作人员80余名,对新宁镇圆井眼村4组王某的违法建设(南环线道路中)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面积达160余平方米
9月4日例行巡查时在南环线(园井眼村4组)发现当事人王光荣在修建房屋(打基础),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建设房屋的相关手续,但是当事人王光荣无法提供
我队就进行了立案调查,并立即向当事人送达了《停止施工通知书》和《限期拆除通知书》,明确告知当事人,此地段是南环线的道路建修区域,不能在这里修建
但是当事人并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停工和拆除,反而利用节假日和夜晚进行抢修抢建,致使一楼已成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为确保此次违法建设强制拆除行动能够取得圆满的结果,局分管领导与监察大队人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