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镇土地规模经营情况调查山阳镇土地规模经营情况调查山阳镇农经中心转的盛调盛盛大查与思考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政策实施以来,如何妥善解决因劳力、人口增减造成的人地矛盾,如何克服发展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中遇到的土地调整困难,这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课题
近期,我们对全镇16个行政村和2个居委会进行了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土地经营权流转总体上是健康的,是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现就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及应采取的措施,做一初步的分析
一、当前土地流转的形式调查的16个行政村和2逐步形成居委会,共有1
42万户,承包耕地面积6
14万亩,其中发生流转行为的有820户,占5
7%,耕地流转面积5600亩,占9
其中转包的有近4000亩,租赁的有1600亩
流转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六种:(一)无偿转包
即农户在承包期内,自找对象,自行协商权利义务,自定转包期限,将种不了或不愿种的土地转包给愿意种又种得好的农户,接包方承担各种经济负担等
这种流转形式多发生在父子、兄弟及亲朋好友之间,一般为无偿转包,期限较短,流转面积较小,往往不经过集体办理任何转包手续,集体与原承包关系不变
这种不放弃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形式约占整个流转形式的70%以上
如所调查的16个村和2个居委会,这种流转形式的户有560户,占流转户的68%,转包面积达3110亩,占流转总面积的55
(二)低偿转让
即农户在承包期内,自找对象、自定转让期限,自议转让条件,将部分或全部土地转让给愿意种地的农户,耕种户除承担土地的税费外,付给原承包户一定的转让费
这种流转形式是本社区成员间的土地有偿或低偿流转,限期较短,转让费随行就市,改变或不改变原承租关系
全镇有12个村,涉及土地转让的有65户,120多亩耕地,其转让费每亩50—80元不等
(三)租赁经营
集体或农户将土地经营权租赁给村组外的企业、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