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的通知教基[200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我部决定从2003年秋季起,在国家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进行义务教育初中思想品德课的实验工作
现将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课程实验的要求,参照其它课程开展实验工作的方式和经验,结合我部有关文件精神,组织教师、教研人员和有关教育行政人员认真学习《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精心组织好课程的实验工作,并创造性地予以实施
对实验中反映出的问题和对《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基础教育司
附件: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教育部二00三年五月十三日附件: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第一部分前言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
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社会的变化发展对人的思想观念和道德品质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要求
初中学生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和学习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重要阶段,处于思想品德和价值观念形成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在思想品德的发展上得到有效帮助和正确指导
为适应社会发展和学生成长需要,加强思想品德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纲要(试行)》,特制定本课程标准
1.1课程性质本课程是为初中学生思想品德健康发展奠定基础的一门综合性的必修课程
主要有以下特点:思想性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社会生活和学生思想实际,帮助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