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肖占武受贿案》警示教育片有感肖占武出生在XX市(原哲盟)农区,是家中的独子,他3岁丧母,父亲在“文革”中自杀,亲戚将他抚养成人
1964年他考入XX省师范学院中文系,1967年毕业,因“文革”影响,第二年离校
他当过教师、秘书,1983年从镇党委书记直接被提拔成哲里木盟副盟长
就连公诉机关在公诉意见书中也这样称,肖占武是“凭着自己作为一名知识分子的勤奋和工作能力,完成了从镇党委书记到副盟长的跳跃式提拔”的
二十多年的厅局级领导干部生涯,受党教育多年,肖占武应该有经风雨的能力,但他最终却被击败了
最终原XX省国税局局长肖占武因受贿464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女儿、女婿等6名涉案人员也被相应判处2---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看完录像片后,我深感震惊:肖案有集体腐败的特点,在案的70名行贿人员中,有59人是国税系统的干部,涉及自治区12个盟市的国税系统,确实令人痛心
可见,肖占武在当地国税系统一手遮天,大权独揽,那么多干部,或为捞取官位,或为项目立项、或为争取拨款,投其所好,争相行贿,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是一种犯罪行为吗
他们忘记了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与常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人家向你行贿,乃是“欲取之必先予之”的谋略,且是追求千万倍的无限回报;人家向你行贿,乃是看中和“收购”你手中的权力,以图为其所利用,所谓权钱交易是也;人家向你行贿,乃是意在“打通关节”,驱使你成为他走私犯罪的“保护伞”;人家向你行贿,也是一条“绳索”将你和他们牢牢捆绑在一起,成为共同犯罪伙伴
可悲的是,我们一些官员,经不住金钱美色的诱惑,丧失德操、气节和良知,沦为党和人民的罪人,成为人民共和国和社会主义事业的蛀虫,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也使自己堕入罪恶的深渊,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通过这次利用XX省第一贪肖占武受贿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第1页共9页的警示教育,我进一步加深了对反腐倡廉重要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