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的通知(新农法〔2010〕100号)XX市农业局,各地、州、市农业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关于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的有关精神,如期完成农业部“农业综合执法三年覆盖到县”的工作目标,现就加快推进我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增强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农业综合执法是农业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强化行政执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的有效途径
我区自1999年开始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试点,经过十年的试点、示范、推广,农业综合执法得到稳步推进,2008年成立了自治区农业执法监察局,到2009年全疆已有5个地州、45个县(市)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农业综合执法在打击各种农业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与全国其他先进省区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主要体现在执法体系建设滞后,执法机构不健全,地区间工作开展不平衡等方面
有个别地州至今未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对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依旧采用分散执法和多头执法模式,存在消极等待、左等右盼的思想,严重制约了我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因此,各级农业部门必须正确认识农业执法面临的新形势,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农政发"2008"2号)的要求,充分认识全面推行农业综合执法的必要性,拿出新思路,采取新举措,探索新机制,建立适合新任务、新要求的体制机制,把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第1页共3页二、加快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