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特种设备(电梯类)运行安全实时监测及视频救援系统合作协议甲方(使用方):地址:电话传真:邮编:乙方(提供设备方):东南和创(厦门)电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龙山南路213号F层邮编:361009电话:0592-5597988传真:0592-5507889东南和创销售合同合作协议目录第一条合作方式-2-第二条合作期限-2-第三条合作项目-2-第四条项目涉及的产品数量及配置-3-第五条乙方享有电梯轿厢内安装的视频救援系统视频终端的经营权与广告发布权-3-第六条产品的安装、调试-3-第七条培训及终身免费服务-3-第八条甲方的义务-4-第九条甲方的权利-4-第十条乙方的义务-5-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5-第十二条违约责任-5-第十三条免责条款-5-第十四条保密协议-6-第十五条合同的争议-6-第十六条合同期限、变更、终止及其它-6-甲方(使用方):1/8东南和创销售合同合作协议地址:负责人:职务:乙方(提供设备方):东南和创(厦门)电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龙山南路213号F层法定代表人:陈瑞品职务:董事长鉴于:1.乙方是一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关注物联网、云计算技术在电梯安全领域的研究、运用和推广,致力于电梯安全产品的研发和推广。2.乙方开发的电梯运行安全监测及视频救援系统设备及软件平台能够实现电梯的远程监测,救援安抚等功能。3.为加强甲方电梯安全运行的需要,甲方有意在使用电梯运行安全监测及视频救援系统设备及软件平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相互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履行。第一条合作方式在合作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为确保甲方合作范围内的项目安装的电梯实现远程监测功能,乙方免费独家提供特种设备(电梯类)运行安全监测及视频救援系统设备及软件平台,并把设备安装在电梯及井道内,乙方拥有并保留该设备的所有权,独家负责设备的投资、建设、维护、运营和更新改造;乙方拥有安装于电梯轿厢内视频救援系统视频终端的经营权。第二条合作期限自乙方提供的特种设备(电梯类)运行安全监测及视频救援系统设备及软件平台安装完毕并经调试合格之日起贰年。完毕并经调试合格应经有关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贰年,若甲方欲在合同期满后终止本合同,应于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第三条合作项目甲方需安装的项目如下:1),共有电梯台;第四条项目涉及的产品数量及配置乙方必须免费提供与电梯数量等额配套的电梯运行安全监测及视频救援系统设备2/8东南和创销售合同合作协议及软件产品,计套。每套产品的组成为:项目类别项目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特种设备(电梯类)运行安全监测与视频救援系统特种设备(电梯类)运行安全集中监测嵌入式终端(部件:特种设备监测终端、轿门传感器、红外传感器、U型霍尔传感器、GSM天线、电源适配器)台1特种设备(电梯类)运行安全集中监测平台个1视频监测救援终端设备(15”)台1视频监测救援终端平台(视频对讲、媒体推送等功能)个1小计套11280012800安装调试费系统安装调试费台1800800设备维护费每年的设备维护服务费年10128012800平台运营费每年的软件平台更新及日常运营服务费年12002000通信流量费替通信运营商代收的通信流量及信息服务费月120809600小计25200合计总费用38000第五条乙方享有电梯轿厢内安装的视频救援系统视频终端的经营权。乙方对电梯轿厢内安装的视频救援系统视频终端享有所有权、经营权和广告发布权。有权自行经营,也可以委托、出租给他人经营,有权依法自营广告,也可以与他人联营或出租给他人经营,取得收入。第六条产品的安装、调试产品由乙方负责安装和调试。第七条培训及终身免费服务1.乙方将免费向甲方提供产品的用户操作、安装、维护等方面的培训。2.在合作期内,甲方享受终身免费服务,乙方将免费升级产品,免费更换零部件。第八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不得许可第二家企业在电梯及井道内安装特种设备(电梯类)运行安全监测及视频救援系统设备及软件平台;2.甲方应无偿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