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各党(总)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根据镇党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工作原则1、重要性原则
将意识形态工作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客观性原则
意识形态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被考核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实效
对于部分考核内容的所涉事项,发生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总分归零
3、科学性原则
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被考核单位应对照本《办法》及附件《临泽镇各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全面、客观地准备考核资料
4、整体性原则
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既考核领导班子集体,也考核领导干部个人;既考核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也考核总体要求、工作责任的贯彻落实情况
5、保密性原则
考核组成员在考核过程中,对被考核单位保存的涉秘文件、资料和台账,应当保密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一)各党(总)支部主体责任的承担落实各支部对本区域、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各党(总)支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党支部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考核的组织实施镇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半年检查一次,年底进行年度考核
采取考评与自查相结合、书面检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考核组人员组成成立由镇分管党务副书记担任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镇纪委书记、党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担任副组长,川青临泽、周巷、营南四个片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