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xx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现将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报告如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市委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全市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支持市监委依法履职,实施有力监督,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重要保障
市监委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在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下,尽锐出战、寸步不让、一查到底、一网打尽,以“打伞破网”的实际成效,为持续净化全市政治生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有力支撑
一、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主要情况在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大力支持下,市监委依法履行职责,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重要成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439人,移送检察机关37人
(一)突出政治担当,坚持高位推动,凝聚惩腐“打伞破网”工作合力健全架构确保领导有力
始终坚持全市监察系统惩腐“打伞破网”问责“一盘棋”,建立健全市监委主任定期听取汇报、分管领导主抓专案、班子成员包案督导等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市监委副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步建立惩腐“打伞破网”问责专班
各县(区)监委结合自身实际,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尤其是市县两级监委派驻政法机关的监察机构充分发挥监督推动作用,督促驻在单位认真履责,强化对所辖行业、领域的监管
通过以市带县、同向发力,有效构建了监委班子成员包案、案件专班攻坚、派驻机构协同、县(区)监委合围的一体作战格局
建立制度确保协同有序
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支持下,市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