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村级财务管理规定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法律规范村级财务“村帐镇代管”制度,使我镇村级财务管理步入常常化、法律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本着有利于区域经济进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法律规范资金管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会计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等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入管理规定(一)各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四荒”拍卖、承包或转让费、争取的项目资金及工作经费、捐赠款项、往来清收款、扶贫救灾款、接受捐赠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接受捐赠财产物资的变现收入、村集体财产变卖收入、各种暂收、借贷款项、上级部门拨款等其它一切货币资金来源均视为收入进行管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全部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管理
(二)属于镇财政、镇财务室下拨款项,由财政所、财务室直接划拨到经管站的“村集体资金专户”;各中心(站所)拨付给村(居)委会的一切费用,必须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不得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村(居)委会,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其它直接以现金结算付款的,村级报帐员必须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取得款项后三天之内将现金缴到镇经管站银行帐户上,严禁坐收坐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费用管理规定(一)村级费用支出必须本着“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
村级支出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经营支出、生产性支出、建设性支出、公益事业建设性支出、专款专项支出等,原则上取消村级招待费
(二)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
对于日常开支无法取得票据的,统一使用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制定的会泽县村级会议(接待)费用报销单,并按审批权限经相关人员审核审批方可入帐
三、村级财务工作流程(一)收入1、直接转帐到村集体资金(经管站)帐户上
2、以现金形式收到各种款项,经办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