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日前,市司法局党委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就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八个方面21条具体要求和措施。《意见》提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下大气力解决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新转变,带领全系统广大司法行政人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实现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青岛做出新贡献。一是要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不断提高理论思维水平。各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引导领导干部深刻把握和理解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围绕重大课题,积极组织研讨,谋划工作发展的新思路。当前,要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深化平安青岛建设、构建富强文明和谐现代化国际城市这条主线,认真研究如何进一步深化平安狱所创建、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构筑人民调解“大调解”工作格局、全面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等重点工作,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服务和保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对领导干部任前或任职后一年内进行任职培训,任职两年后进行知识更新培训。领导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的时间5年内累计不少于3个月。二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到在思想上感情上贴近群众。要层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认真落实联系制度、公开接访制度、联系困难群众制度,把关心基层、帮助群众与解决基层和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推动基层工作全面发展相结合,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五个一”工程;围绕改善民生问题,重视发挥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的作用,为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第1页共3页住房等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围绕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围绕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求,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三是要坚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要在改革创新上狠下功夫,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亲自撰写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要在攻坚克难上狠下功夫,主动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同干部群众一起研究办法、完善措施,努力打开工作的新局面。要在狠抓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抓住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关键性问题来研究部署工作,带动广大干警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司法行政事业推向前进,使各项工作业绩真正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要在切实改进文风会风上下功夫,带头严格执行省司法厅、市委和市政府有关行文、办会规定,提高工作效能。四是要坚持“两个务必”,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坚决刹住讲排场、比阔气的奢靡之风,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不断促进工作发展上来。五是要坚持顾全大局、服务中心,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把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认真做好上级精神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相结合的文章,选准工作的立足点、切入点和着力点,着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五个能力”:维护稳定保和谐的能力、化解矛盾促和谐的能力、推进法治育和谐的能力、服务发展谋和谐的能力、维护公正求和谐的能力,全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六是要坚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合力。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提高班子的执行力和领导力。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自觉对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经常检点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促进作风建设的经常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