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火灾调查中提高证据力的主要途径和法律审查摘要
针对火灾调查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日益增多的形势,本文抓住火灾调查工作的特点,着重论述了在火调工作中提高发现、提取、搜集、固化和审查证据的能力,全力支撑火灾原因认定、火灾损失核算、火灾责任划分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正当性
关键词:火灾调查证据法律审视中图分类号:s7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火灾调查从立案起就要有上法庭的思想准备,其胜败主要在于调查取证阶段,而不是诉讼阶段
因此,火调工作必须围绕证据收集和法律审查两个主要方面展开,努力提高火灾调查的证据力
火灾调查证据力又称证据能力,是火灾调查中获得的证据材料在法律上可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
不是所有的火灾证据材料都具有的,只有经过查证属实,能证明火灾案件中的某一问题,即有关火灾案件事实,它才具有证据力,即可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
因此,需要对火灾证据材料的识别和对其证据力的把握过程
一、及时到场,掌握火灾调查的主动权
在火灾案件中,大部分现场由于火灾燃烧的破坏性和扑救火灾时水的冲击、浸渍作用以及为扑救火灾采取的破拆、转移等措施,造成火灾现场的原始状态部分或全部改变,原始物证容易遭到破坏,给认定起火部位、起火点、判断起火原因的痕迹带来困难
火灾事故调查证明,到达现场的时间越早,火灾的变动情况越小,调查人员掌握的现场情况就越客观、真实
所以,公安消防机构应建立落实火灾扑救及火灾调查之间的联动机制,火调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火灾现场,为全面、准确开展火灾事故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就能充分掌握火灾调查的主动权,减第1页共4页少和避免火灾调查中遇到的困难
到达现场后,火灾调查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切忌主观臆断和先入为主
要通过对火灾发生时火焰颜色的变化、燃烧的特征、火势蔓延方向的观察,及时全面、系统地了解掌握火灾现场基本情况,包括火灾当事人、见证人,燃烧的基本特征、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