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方案xx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方案按照上级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和局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部署,在全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局党委组建督导组对各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为扎实有效开展督导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上级党委有关会议精神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党委意见、规定、禁令,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扎实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序高效开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党员民警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警民关系,推动宜城公安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党委副书记、政委xx任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
成立12个督导组,具体负责分管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督查和指导工作
每个督导组联络员由组长从分管单位指派确定
三、职责任务按照上级党委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督导单位对每个环节认真进行“回头看”,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具体工作落实;参加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审阅督导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及班子成员整改措施等文字材料;了解掌握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向督导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全程参与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指导帮助督导单位找准领导班子第1页共6页及成员存在的“四风”等方面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及时向局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