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执行《XX省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树立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XX省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主线,以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标本兼治,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改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条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范围和重点(一)公共娱乐场所;1
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2
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3
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4
游艺、游乐场所;5
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宾馆、饭店和就餐超过100座的营业性餐馆;(三)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四)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五)大、中专院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六)医院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为规范和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将按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整治、检查验收四个步骤进行
为加强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各县区要成立政府统一领导,第1页共4页由公安、建设、工商、贸易、文化、教育、卫生、旅游、安监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并在消防部门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协调开展
(一)宣传发动(从现起—5月31日)
由政府统一领导,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