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改革意见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为今后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但目前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还不能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2号)的精神,为推进“十五”期间我市特殊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大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努力满足残疾人的教育需求1、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
坚持将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与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按照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推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持续发展,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
“十五”期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发展的目标是:(1)市区及县城镇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以下简称“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分别达到95%以上,使入学率、保留率分别达到或接近当地义务教育水平;在此基础上努力发展高水平、高质量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满足其他各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努力建立为社区和家庭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提供指导、咨询等服务的社会体系
(2)三县一郊的农村地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分别达到85%以上,努力使之达到或接近当地义务教育水平
鼓励三县创建具有示范作用的特殊教育实验学校
2、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事业,使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第1页共6页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积极支持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机构以及社区、家庭开展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