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要明确目标、扎实工作、取得成效根据省市政法委、省高院的统一部署,最近,鞍山中院专门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就即将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对全院干警进行动员
省政法委召开“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鞍山中院及时召开党组会,对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并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施方案》,下发到基层法院和各部门
在本次动员大会上,鞍山中院强调: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要明确目标、扎实工作、取得成效
一、明确目标
本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4月底开始,至年底结束
这次活动要达到六个目标:做到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和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为实现以上目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干警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深入扎实地开展教育活动,在提高司法理念、增强道德观念,解决突出问题上狠下功夫
具体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确保入脑入心;坚持以解决问题为主,确保取得实效;坚持以促进工作为主,做到相互转化;坚持以建章立制为主,提高司法水平
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二、扎实工作
在严格执行方案所规定的教育内容、教育要求的同时,整个教育期间,要扎扎实实地突出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狠抓学习环节,认真清理不适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的思想观念
学习教育阶段从5月初至9月底,这个阶段是整个活动的重要基础,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从5月份开始每月完成一个学习专题
通过学习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第1页共3页“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根本保证”等一系列基本问题的理解,切实把思想观念统一到中央确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