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在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一、坚持继承传统、循序渐进,认真总结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成功经验近年来,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组织部门不断强化“为党看家、对党负责”的责任意识,始终坚持“制度化、社会化、项目化、量化”的工作思路,系统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形成了一批独具宝山特点、符合宝山发展需要的工作项目,锤炼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形象好的干部队伍,营造了一个心齐、气顺、劲足的良好氛围,保持了一种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精神状态,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持。我们开展的一系列特色项目,得到了市委、市委组织部的肯定,有些在全市范围得到了推广。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着眼于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牢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扎实构建“三个一”干部工作体系,营造并保持了心齐、气顺、劲足的工作氛围。首先,抓好教育培训。按照分层分类、因人施教的原则,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重点加强党政负责干部的决策和领导能力建设,加强党政副职干部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建设,加强全体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建设,连续8年举办“一把手”培训班,连续7年举办副职培训班,交叉举办优秀中青年干部赴港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理论培训班、村(居委会)干部培训班、党外干部培训班,组织职能部门编写《XX县区干部业务系列手册》,有效提高了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其次,重视储备培养。按照备用结合、动态管理、实践提高的要求,从源头上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每三年开展一次集中选拔,每年结合考核适当调整,形成了数量充裕、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处级后备干部库,并注重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年轻干部,坚持开展挂职锻炼活动,有效提高了后备干部的实践能力。第三,规范选拔任用。坚决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5+1”文件的规定,针对选人用人的各个环第1页共14页节,严格把好“入口关”,制定实施《区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表决办法》、《干部考察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严格执行会前酝酿、会议讨论、集体表决等规定,全面落实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试用期考核等制度,有效杜绝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第四,加强作风建设。区委把2007年确定为“作风建设年”,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和制度建设为重点,开展集中调研、入村蹲点、“看成绩、找差距”活动、帮扶困难群众、巡察等工作,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制度,为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着眼于激发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认真贯彻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市委《贯彻意见》的精神,研究实施了一系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促使干部队伍保持了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一是形成实绩考核新模式。按照“先告之,后考之;先考事,后考人;先考核,后奖惩”的原则,每年初与基层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下发具体的考核实施办法,根据工作完成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并加大考核奖惩力度,较好地调动了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制定处理不称职干部新办法。结合宝山干部工作的实际,制定实施关于处理不称职干部的暂行办法,界定了政令不通、作风不正、群众不满、精神不振、能力不济、屡教不改、形象不佳等7类不称职现象,规范了处理程序,拓宽了处理途径,较好地保持了干部队伍的竞争态势和压力机制。三是开辟选拔任用工作新途径。根据中央和市委文件规定,扎实开展副处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稳步推进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分别与市科教党委、各民主党派合作,选派优秀干部到宝山挂职锻炼,较好地改善了干部队伍的专业结构和党派结构。四是推行领导班子工作新规范。制定实施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明确了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监控标准,较好地规范了各级领导班子的工作秩序。在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方面,着眼于促进党内和谐,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章》、《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