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周国旗下讲话-遵纪守法,做合格的中学生参考发言稿各位教师、各位同学:大家早上好
今天在国旗下我讲话的标题是:遵纪守法,做合格的中学生
依照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施行意见》指示精神,寻乌县教文体局要求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大力开展保护未成年人的“不上网吧、不进歌舞娱乐厅、不购盗版音像制品”等“三不”教育系列活动,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功能,标准未成年人行为,提高未成年人自律才能和文明素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同学们,你们都属于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但不要误以为法律就与你们无关
未成年人的行为同样要遭到法律的约束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就明文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以下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别人;(四)强行向别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成心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峻违犯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该法还规定,对有本法规定严峻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互相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能够送工读学校进展矫治和接受教育
在这部法律中也明确规定了,当未成年人有以上不法行为,构成违背治安治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分
在必要的时候,也能够由政府依法收留教养
在我们学校,就有部分学生有以上不良行为的,比方有旷课一百多节的已到了被学校劝退的地步,还有学生打架,也有学生偷窃,而且每个年级都要夜不归宿,爬墙出去上网等不良行为
同学们,我们大家都明白,一个人假如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非常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
因此,我们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恪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标准,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适应,加强自我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