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审计法》电视电话会议讲话以贯彻实施《审计法》为契机加强审计干部管理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XXX同志在全省学习宣传贯彻《审计法》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省政府在这里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我省贯彻实施《审计法》进行动员部署。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蒋巨峰和省人大副主任马开明同志分别就学习贯彻《审计法》和进一步加强审计法制建设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按两位省领导所讲的要求,就贯彻落实《审计法》,加强对审计系统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讲几点意见。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审计法》对加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管理和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监督的重要意义今年2月全国人大对1995年开始实施的《审计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审计法》第十五条在第三款规定:“审计机关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审计机关负责人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的,不得随意撤换”的基础上,增加了第四款:“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与此同时,根据现行《审计法》施行以来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近年来按照中办、国办颁发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后来中央五部委关于将经济责任审计扩大到地厅级的意见,所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新实践、新成果,将党和政府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的意志,明确了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增加了一条规定(第二十五条):“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第1页共5页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这些条款的增加,明确了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双重管理体制,将经济责任审计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审计监督的独立性、真实性,进一步健全了审计监督机制,完善了审计监督职责,对于审计机关全面履行职责,加强审计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广泛深入地开展《审计法》的学习宣传活动。二、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切实将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双重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审计事业的长远发展,有赖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审计干部队伍,特别是对审计领导人才队伍的选拔和培养尤为重要。早在1991年5月,按照中组部、国家审计署的要求,省委组织部和省审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各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组通[1991]39号),文件明确规定:“我省各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管理实行双重领导,以各级党委为主的体制。各市、地、州委在任免、调动、奖惩审计机关领导干部时,应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意见……”,1997年国务院令颁布施行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和1998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审计工作的意见》(川委发[1998]40号)均对加强地方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工作作了明确规定。在各地党委领导下,全省各级组织部门与审计机关充分发挥各自职责,为配好配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作出了积极努力,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了不断加强。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审计法》,按照省委“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加强调研,进一步完善各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双重管理体制。为更好地加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管理,省委组织部将会同审计厅按照国家《审计法》对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的规定以及中组部和国家审计署的要求,开展对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调研工作,调查了解这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以利修订和完善我省审计第2页共5页机关领导干部的管理规定。希望各级组织部门要积极会同当地审计机关加强调研,反映这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积极向当地党委以及上一级组织部门和审计机关提出工作建议,促进审计机关领导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