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服从心得体会“四个服从”,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它的核心是全党服从中央,它的基础是少数服从多数
邓小平曾经指出:“必须严格执行这几条
否则,形成不了一个战斗的集体,也就没有资格当先锋队
”党的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只有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才能使全党产生无比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一是党员个人必须服从党的组织
这是因为,每个党员是党的一分子,只有个人服从组织,党才能形成统一的整体
如果党员个人不服从党的组织,不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各行其是,党的组织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没有战斗力
一般来说,党组织的决定反映和集中了大多数党员的要求和意见,是正确的和比较正确的
服从组织的决定,就是服从大多数党员的意见
在某些时候,也会发生党员个人意见和党组织的意见不一致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党员个人的意见可以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
但是,个人在行动上必须服从组织决定
二是少数必须服从多数
党的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由于每个成员了解的情况不同,考虑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大家的意见可能不完全一致,这是正常的
在这种情况下,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及时作出决定,统一大家的思想和行动
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但必须执行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在作出决定的过程中,党组织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
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的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三是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
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之间,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
党的下级组织对于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必须坚决地执行,做到令行禁止
决不允许对上级指示搞实用主义,合意的就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