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在全县党风廉政评价会讲话今年5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方案,将社会评价机制引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中,建立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以强化责任落实为基本取向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体系,从而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群众参与度和结果公信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按年中和年末两次开展,2013年度上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将于6月中旬开始。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落到实处,我就有关事项讲几点意见。一、充分认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一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重要性。群众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参与者,也是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最权威的评判者。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动员和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广泛接受监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必然要求;是有效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社会关注度、群众参与度和结果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干部作风转变的重要抓手,有利于促使各级党委政府自觉回应广大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期待和关切、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巩固和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发挥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群众的参与力、监督力、影响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为我县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二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运用的严肃性。省纪委十分注重社会评价结果的运用,每次社会评价工作结束第1页共5页后,都会及时将民意调查综合情况上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并抄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当地党委、政府。结果运用主要有三个方面:1、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综合年中和年末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纳入当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成绩,占考核总分值的30%。2、作为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指数低于平均值、群众反映较多、得分在60分以下的设区市XX县区(市、区),省纪委将函告当地党政主要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当地党委、政府认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解决整改问题。3、作为领导班子及成员表彰奖励、考核考察、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年度评价结果在60分以下的设区市XX县区(市、区),省委将取消当地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年内评先评优资格,并对当地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年度评价结果连续两年排名在60分以下,且排名倒数第一的市、县(市、区),省纪委将向省委建议对其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二、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目标任务、方式方法省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科学研判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准确评价反腐倡廉建设成效,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定量分析的科学依据,督促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由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独立实施。社会评价测评的对象为:全省11个设区市党委、政府,100个县(市、区)党委、政府。社会评价测评采用的方法为:留置问卷调查和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两种方式。测评对象具有广泛性和层次性。1、省级测评对象:省四套班子领导(兼任设区市主要领导第2页共5页的除外)和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省管企业的主要领导(省领导兼任主要领导的单位由排位第一的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