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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怎么写呢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文一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经纪机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一)座落于南京市区,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丘号为;(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四)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划拨取得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其中含定金(小写)元,(大写)元,尾款(小写)元,(大写)元
第四条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按下列约定:□乙方同意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将房屋转让价款解交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设立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1、年月日前将自有资金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解交托管账户
2、甲方同意乙方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用于支付房屋转让价款的余款
乙方同意于年月日前与贷款银行签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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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托管资金专用账户
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银行贷款批准或者不批准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