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临沂师范学院系(院)党政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系(院)党政工作关系,提高系(院)党政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系级党政领导干部职责及工作规则暂行规定(试行)》,结合我校扁平化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系(院)实行党委集体领导下的党政领导成员分工负责制
书记、主任(院长)分别主持系(院)党、政工作,其他成员按扁平管理项目,根据集体决定和岗位职责做好承担的工作
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充分维护和尊重党委的集体领导,又要各负其责,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系(院)党委职责(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议、决定在本系(院)的贯彻执行,完成学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二)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系(院)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廉政建设,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三)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稳定工作
抓好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师德建设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系(院)风气
(四)讨论和决定系(院)教学、科研、人事、分配、财务、人才培养及开放办学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和制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改革措施,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抓好本系(院)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学习、议事、监督、管理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