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的心得体会陈光中:谈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刑事诉讼法修改酝酿的时间很长,我今天要讲的,既有一定的根据,又有个人的看法
一、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概况大家知道,刑事诉讼法公布在1979年7月1日,80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今年是刑事诉讼法制定30周年
前几天,中央电视台还采访我,让我谈谈对刑事诉讼法30年发展的看法
刑事诉讼法是在粉碎四人帮后不久制定的,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使我们办案从长期没有法律规范到有了法律规范,使我们办理刑事案件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了
刑事诉讼法制定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个重大成就,但也有不足
到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在九二年、九三年,全国人大就决定修改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前期,人大法工委委托我主持草拟一个修改建议稿供他们参考
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大通过了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这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相当成功的,总的来说,我们是更加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了,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人权保障
现在我们的律师在侦查阶段就可以介入,尽管不是以辩护人的身份
我们做到这一点就是一个大进步
这一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国际上反映也相当好
当然也存在不足,比如讲,刑诉讼法修改中增加一些当事人主义的因素,特别在审判阶段当事人主义的成份增加更多,但是,有些配套的东西没有跟上去,如保证证人出庭等
尽管有许多问题还没有解决,九六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是刑事诉讼法制建设的一个新里程碑,我与崔敏教授都亲身经历
但是,我们社会在发展,改革开放在深化,我国还新加入了一些国际刑事公约
所以,到了2002年,上一届人大感觉到刑事诉讼法不适应国内外形势的需要,准备第二次修改刑事诉讼法
在2003年列入上届人大常委会修法议程,上一届人大常委会准备在任期内完成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立法部门也做了一些努力,推出修改方案,方案也是征求过公、检、法、司等部门和学者、律师的意见
我与崔老师都参与了,会议上不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