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司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第一阶段工作小结一、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基本情况全州有州、县(市)司法局9个,劳教所1个,公证处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88个,律师事务所14个;全州共有行政编制425名,事业编制73名;全州现有417人,其中行政干部353人,事业编54人(律师),工人10人;353名行政干部中,机关干部183人,劳教所人民警察20人,司法助理员132人,公证员18人
州司法局共有编制89名,其中行政编制68名(机关38名,州劳教所30名),事业编制21名(含自费编制15名);现有人员56名,其中干警50名(机关30名,劳教所20名)、机关工人1名、事业单位干部2名,自费编制人员3名
二、局机关及州劳教所主要职责(一)局机关主要职责州司法局恢复重建于1980年,是主管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
其主要任务是计划、管理、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全州劳动教养、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法学教育等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是制订司法行政工作的规章,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二是监督和指导对罪犯的改造工作;三是监督、指导、管理全州劳动教养工作;四是制订全州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五是指导、监督全州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六是组织、协调全州法律援助工作;七是指导、监督全州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八是管理恩施州律师协会、恩施州公证员协会、恩施州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恩施州法学会;九是指导全州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十是管理、指导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十一是指导、管理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第1页共3页负责全州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