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本次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的指导思想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税收管理力度,充分运用gps卫星定位等高新技术手段,不断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库,全面掌握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状况、合理调解土地级差收入,实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促进全市税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本次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的目标任务是
完成对全市范围内应税土地面积的全面普查,有效消除人工测量的随意性和误差值,澄清土地使用税税源底子,建立准确的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库,为加强土地使用税管理奠定基础
三、组织机构为把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
各县(市、区)地税部门负责税源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财政部门负责保障普查工作所需经费,保证土地测量核实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专业土地测绘单位的监督
四、普查对象本次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对象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一)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企业占地;(二)实际使用土地面积与应税面积不符的企业占地;(三)企业主动申请核实的占地
五、方法步骤普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1
准备阶段(9月10日-9月20日)
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普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第1页共2页县(市、区)地税部门确定拟测量土地清单
企业实际占用土地有土地使用证的,以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面积作为计税土地面积
实施阶段(9月21日-11月20日)
各县(市、区)地税部门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专业土地测绘单位(以下简称专业土地测绘单位)开展应税土地测量核实工作
测量结果经县(市、区)地税部门和当事人确认后,作为计税土地面积
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根据证书确认的占地面积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