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开放基金课题管理条例一、总则第一条土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国家重点实验室主要从事土壤科学及相关学科领域中的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研究
实验室历来重视对外开放,努力建设成为本领域国家公共研究平台
实验室设有开放基金,供国内外从事该领域的研究人员申请
第二条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1、数字土壤与资源管理;2、土壤地力与定向培育;3、植物营养与高效施肥;4、土壤生物与界面过程;5、土壤利用与环境变化
第三条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实行“基金制”管理办法,经费来源于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中的开放运行费
二、申请指南编写第一条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指南要紧密围绕实验室目前的主要研究方向展开,瞄准国际土壤学前沿方向,突出农业和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和重大国家需求
第二条申请指南由实验室组织编写,经室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经由依托单位和实验室网站对外公开发布
三、申请条件第一条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原则上要符合申请指南所规定的资助范围
第二条申请者应为具有副研究员(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第1页共4页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
第三条申请者不能同时主持两项(及以上)实验室开放课题
第四条申请者应得到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且申请手续完备,所需资料齐全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第一条申请开放基金课题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实事求是地填写《土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室报送《申请书》一式三份
第二条实验室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按研究方向组织实验室有关研究员进行初审,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会审,以无记名打分方式确定资助与否,并在评审结束一周内通知审议结果
五、课题执行与管理第一条获得批准的课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本实验室签订“课题任务合同书”,逾期未签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第二条开放基金课题起止时间一般为3年,从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