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局“六五”普法工作总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十二五”工作规划,夯实民族宗教工作基础、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水平、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根据省民委(省宗教局)《关于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苏民宗发[2011]30号)以及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锡委发[2011]64号)精神,结合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工作系统的“六五”普法规划
规划出台以后,我局认真《规划》的具体要求和部署,全面动员,人人参与,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普法活动,取得了一点成效,现结合中期考核检查的要求将工作总结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族宗教“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制定并组织实施民族宗教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成效
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相应成立了“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工作制度
(二)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建立普法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和激励监督机制
(三)强化考核评价
市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整体工作考核内容,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检查落实,不断总结提高、推广典型经验,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在平安、和谐、模范创建第1页共8页考评体系中,加大法制宣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