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推广使用工作参考计划范文一、目的分解XX年,全市优质低硫煤炭推行任务共计570万吨,其中主城区推行低硫煤为274万吨,主城区以外的县(市)、区推行任务为296万吨(分解目的见附件2-1)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要成立市优质低硫煤炭推行使用工作领导机构,依照推行使用优质低硫煤炭工作分解任务,认真制定落实方案,并将任务接着分解到辖区内有关单位,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机构人员名单、联络、落实方案于XX年3月底前分别报市工业经济促进局和市环保局
以后每月5日前将优质低硫煤使用月报表报市工业经济促进局和市环保局(报表款式见附表2)
(二)列入责任分解范围的重点用煤单位,要依照各自的推行使用任务制定实在可行的施行方案,XX年3月底往常分别报市工业经济促进局和市环保局
以后每月5日前将优质低硫煤使用月报表分别报市工业经济促进局和市环保局
对落实优质低硫煤源有困难的企业,市工业经济促进局要协助协调处理
(三)为确保优质低硫煤炭推行到位,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低硫煤供给单位、用煤单位等责任分解单位一把手签订责任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与责任单位要层层签订责任状
细化责任,明确目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年终将依照完成情况及进度对责任单位进展考评
(四)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用煤单位和煤炭运营企业的煤质和使用情况进展检查,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对违背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展相应处分
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优质低硫煤炭推行使用工作的考核,对有关县(市)、区及用煤单位落实情况实行每月统计和通报、年终总评方法,对有关县(市)、区及单位的工作进度进展考核,催促工作进展
年底前,要将总评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拖沓、不能完成任务的单位点名批判,并追查有关领导责任
(五)市工业经济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