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XX县区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提高信访工作水平,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考核工作由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县信访联席办、县信访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和方法(一)考核对象
1、15个乡镇;2、26个县直信访重点单位:监察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民政局、人社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交通局、环保局、移民局、卫生局、教育局、计生局、林业局、畜牧局、公路局、农经局、农机局、经信局、残联、武溪工业园、轻纺行管办、执法局、供销联社;3、县直其他副科以上单位
(二)考核方法
由县信访局负责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记录、台账、报表及其他资料,组织实地考察、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考核结果按先进、合格、不合格进行分类
三、考核的具体内容(一)乡镇考核内容1、领导重视情况
2、信访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3、信访工作制度
4、处理群众信访事项情况
5、积案化解
6、群众来信及处理情况
7、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情况
8、信访调研、统计情况
9、加分项目
(二)县直信访重点单位考核内容1、领导重视情况
2、源头化解情况
3、配合联动情况
4、重点人员稳控工作情况
第1页共3页5、非正常上访情况
6、信访工作制度
(三)县直其他副科以上单位的考核内容1、领导重视情况
2、处理群众信访情况
3、重点案件配合联动情况
四、奖励与处罚(一)按照年终考核得分,对各考评单位进行分类
95分以上(含95分)单位按比例定为先进单位(县直重点单位15%、乡镇30%),76分(含76分)以上的单位为合格单位,76分以下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
(二)总结表彰
一是获得先进单位的,按类别等次进行表彰奖励,县直信访重点单位、乡镇按照比例确定表彰名额,县直其他单位只作四个文明、绩效考核、综合治理考核计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