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行细那么
〔〕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理进步住宅工程质量和品质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根据
建立工程质量理
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理的假设干
〔建质2004】18〕、
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理规定
〔皖建2001】191〕的规定制定本施行细那么
第二条本施行细那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
第三条本施行细那么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展有效的预防和控制
第四条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立过程中除执行本施行细那么外还应执行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等规定
第二章根本规定第五条建立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
第六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第七条工程质量监视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视重点
第三章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理措施第八条建立〔一〕建立必须贯彻执行
〔二〕定召开会议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必须保证住宅工程建立的合理工
第九条设计〔一〕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必须按本施行细那么落实相应的设计措施
〔二〕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进展设计交底
第十条施工〔一〕施工在图纸会审时应将不符合本施行细那么的情况及时告知设计由设计进展变更
〔二〕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将本施行细那么规定的内包容入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部门审查、建立批准后施行
〔三〕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
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展必要检测
〔四〕专业分包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核准、监理部门审查、建立批准后施行
〔五〕工程完工后记录、搜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相关资料
总包应认真填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