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出行”活动倡议书绿色出行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总公司文明交通行动工作建设,全面提升总公司员工文明交通素质,根据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文明交通行动”总体部署和XX省政府2
19文明交通行动会议要求,自2011年至2015年,在总公司范围内广泛开展为期5年的绿色出行文明交通行动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和实施步骤安排如下:二、组织领导四公司成立绿色出行文明交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有四公司刘建军副总经理任组长,施工管理处张志刚处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文明交通行动工作的部署,监督检查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三、工作目标要通过动员,全体员工参与和提升公司的交通文明素质和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广大市民要自觉摒弃“十大交通陋习”:1、强行超车、随意并线;2、加塞抢行;3、不礼让斑马线;4、开车打手机;5、不系安全带;6、乱鸣笛;7、随意向车外抛撒物品;8、发生轻微事故纠缠不挪车;9、非机动车闯灯越线;10、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乱穿乱行
执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十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酒后开车;2、闯红灯;3、交通肇事逃逸;4、无证驾驶;5、伪造、变造、遮挡、不安装号牌;第1页共5页6、超载、超速、闯禁行;7、违法停车;8、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公交专用车道;9、机动车不按规定检验违法上路;10、“黑车”、“黑摩的”违法上路、非法载客
四、阶段划分第一阶段
自2011年2月中旬至2011年6月底
各级党委政府、各系统、单位成立专门机构,并制定细化方案,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迅速掀起宣传、整治高潮,营造良好氛围,使“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绿色出行、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011年7月至2012年底
坚持建管并举、宣管结合,持续不断开展主题宣教活动和集中整治行动,“十大交通陋习”和“十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交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