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条例》学习心得恒发照明员工奖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恒发照明事业持续发展,建立和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营造勤学实干、团队协作、建功立业的工作氛围,防止和处理有害于公司利益与有碍企业发展的不良行为,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即时激励与远期激励相结合、正面奖励与负面激励相结合、外部激励与内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讲求重实绩、重实效、重结果。第二章奖励第四条为了保证恒发照明激励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使应当褒奖的行为都能及时得到适当奖赏,根据奖惩总则的要求,特设立奖励体系如下:一、中、长期奖项:创业精英奖(5年,1-3等)、终身成就奖(10年以上)二、年度奖项:(一)综合类:杰出贡献奖(二)管理类:优秀管理奖(1-3等)、创新进步奖(1-3等)(三)业绩类:岗位标兵奖、岗位能手奖、爱岗敬业奖(四)特色类:危机公关奖、最佳合作奖、最佳服务奖、人才伯乐奖(五)团体类:优秀团队奖(优秀子公司、店面、部门、班组、片区、门店、项目小组等)三、即时奖项:月度明星、总裁(副总、总经理)特别奖第五条终身成就奖参评对象:全体员工评奖频次:随时评选参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参与评选1、在恒发照明工作岗位累计工作10年以上,且受警告处第1页共7页分不超过2次,受处分(降职、除名等)不超过1次;2、其他经公司考核研究认可的情形。奖励办法。1、由恒发照明颁发终身成就奖章、证书;2、享受公费出国旅游休假一次(费用在1万元以内);3、从正式每增寿一岁,增加奖金100元截止10年为止。4、享受“终身荣誉员工”待遇。恒发照明每年派指定人探望员工家属至少一次,每年组织体检一次,每年组织参加恒发照明发展情况通报会一次。第六条创业精英奖(1-3等)参评对象:中层正职以上主管、优秀员工评奖频次:1次/5年参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参与评选1、在该次评奖的5个年度内,连任恒发照明中层正职以上职位满5年,且业绩突出;2、在该次评奖的5个年度内,因业绩突出受奖员工;3、其他经公司考评认可的情形。-11、在管理方面大胆创新,采取新思路、新办法,取得显著成效;2、在服务、区域市场等方面大胆创新,开发新销售政策、新客户,为恒发照明大幅度降低成本、节约费用或提高产值在100万元以上;3、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后获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4、等级数的设定与对应标准,在评选当年根据具体情况另定。奖励办法:1、由恒发照明颁发荣誉证书;2、颁发奖金5000-20000元;3、享受公费国内旅游休假一次(5天以内,费用在3000元以内);4、在恒发照明公众号报上登报表彰。第十条岗位标兵奖参评对象。主要奖励、营销、理财、团队管理工程项目或第2页共7页其他领域取得重大成就的中低层管理人员。每年年终在各专线人员中评选1-2名。评奖频次:1次/年参评条件:符合条件2-5中之一,同时符合条件1者,可以参与评选1、在相应(相关)岗位任职一年以上,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团队合作四个方面考核优秀。2、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当年完成总销量(收入)比上年增长在30%以上,且所负责的区域市场均有较大发展,无违规行为的销售部经理以上营销管理人员;(──销售标兵)3、在会计、财务管理工作中有重大降费增效、规避风险举措,效果非常明显的财务管理人员;(——理财标兵)4、在现场管理、质量管理、费用控制、提高等方面有重大创新或改进,业绩非常突出的管理人员;(——管理标兵)5、在其它各类岗位工作业绩突出,经认定可以评为标兵者。奖励办法:1、由恒发照明颁发荣誉证书;2、颁发奖金2000-4000元;3、享受公费国内旅游休假一次(5天以内,费用在3000元以内);4、在恒发照明报上登报表彰。第十一条岗位能手奖参评对象:主要奖励在营销、理财、产品管理等领域取得显著成就的基层管理人员或具有独特技能的员工。每年年终在各专线人员中评选2-5名(销售能手2-5)。;奖频次:1次/年参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参与评选1、在公司遇到危机时,敢于迎难而上,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