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权威理论学习心得“权威”这个词含有尊严、权力和力量的意思,指人类社会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威望和支配作用的力量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颁布实施,警察权力运行愈加规范,但警察行政执法权威弱化却是个不争的事实
权力与权威成反向演进,背离了权力的发展要求,而权威弱化与强化社会治安控制的需要的对立矛盾则严重影响到社会治安的管理效果
如何正确认识警察权威,使公众对警察从在某种程度上的“习惯性怀疑”转变为坚定的“习惯性信任”,增强公众对警察执法公正的认同感,完成警察行政执法权威由依赖强力到依赖公信力的转变,对维护转型期的社会稳定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一、警察权威存在是社会治安控制的内在要求众所周知,警察是和平年代唯一可以合法使用暴力的群体,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公共安全的职责,其工作必然需要和要求相对人服从警察命令与警察行为,甚至要求绝对的服从
警察毫无疑问应当享有权威,这是社会治安控制的必然要求
如果警察不具有权威,得不到相对人的认可,其执法行为不为相对人服从,执法结果不为相对人接受,或者说警察行为对相对人不具有足够威力或根本没有任何威力的话,则警察的执法效能会十分低下,社会治安也将趋于失控
作为警察,如何严格依法进行管理、有效履行警察职责,其是否享有相当程度的警察权威至关重要
而在社会转型期,警察权威尤显不可或缺与至关重要
近年来,“袭警”案件时有发生并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不仅严重威胁和侵犯民警的生命健康,也威胁到警察的执法权威,使“国家机器”的“强制力”受到挑战,法律威慑力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警察合法权益更难以得到充分保障,这突出体现了警察执法权威的弱化
“袭警案件的接连发生,客观上传递了这样一个信号:警察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又怎能保护老百姓呢
一些企业、建筑工地以及个别社会成员在遇到危及自身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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