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人才制度建立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的要求和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凝聚力工程”建设工作的精神,为进一步密切党同广大知识分子的联系,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知识分子工作,提高“凝聚力工程”建设的效果,经区委研究同意,建立区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和优秀人才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区委“三个再”的工作要求,通过建立区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和优秀人才制度,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党的政治优势,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党的知识分子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发挥“凝聚力工程”了解人、关心人、凝聚人的积极作用,密切与知识分子的联系,拓宽知识分子建言献策渠道,把各类优秀人才团结聚集在党的周围,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建设一支与现代化新城发展需要相匹配的知识分子队伍
二、参加对象和联系范围1、参加对象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领导(以下简称区领导干部),每位领导干部一般联系1-2名专家或优秀人才
2、联系范围
区领导干部联系的对象,必须是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学术、技术及管理等方面有较深造诣,为促进本单位及本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主要是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区拔尖人才、青年尖子;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和具有博士学位的知识分子;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的高层次留学人员等
区领导干部联系的专家和优秀人才一般一年调整一次
联系的专家和优秀人才原则上结合领导干部分管的工作范围,先第1页共2页由区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知工办)提出初步人选,报区领导干部本人确定
三、联系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