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上的讲话同志们:根据会议的安排,下面由我代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作个发言。我主要讲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讲一讲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二是介绍一下目前我市贯彻实施《条例》的一些主要的做法;三是针对实施《条例》中的一些问题给大家作说明解释。一会市政府陈和平秘书长还要全面部置有关工作,下面我讲第一个问题。一、深刻领会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第一部专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利用,保障公民知情权的行政法规。《条例》的实施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法治政府和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必将发挥重要作用。我认为《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反映本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基本情况的政府信息要主动公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及时予以答复。通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依法保证公民更好地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这一规定,为实现宪法确定的“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奠定了坚实的信息基础。党的十七报告提出,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第1页共17页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些管理、监督权力的实现,是建立在提高政府透明度,使公民了解政府运作的基础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从事经济建设和发展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有效的民主形式。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可以使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为人民群众广泛知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管权,这样有利于监督政府部门正确行使行政权力,实现依法行政,防止行政权力滥用。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充分吸收有关国家立法经验和国内各地方的政府信息公开实践的基础上,国务院制定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行政法规层面对各地方、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作出统一规定,成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又一项重要举措,这既充分反映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为进一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行使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行,将拉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距离,拓宽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管理创新,推动民主政治建设。正如全国“两会”期间温总理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说:“要使政府的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这就需要公开、透明。只有政府了解基层和群众的情况,它才能够进步;也只有人民了解政府行为的真实情况,人民才能给政府以有力的支持和合理的批评。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才能让你坐在台上。”可见,政府信息公开是依法行政的必然产物,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涵;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又会推动依法行政的实现。可以说《条例》的出台,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坚定决心,对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有着重大意义。(二)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条例》从法律高度规定了行政机关公开信息的义务,明第2页共17页确了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界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这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执政理念转变又一次与时俱进的重大创新。随着全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