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质档案整理工作步骤根据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和湖南省档案局关于《〈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的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立档单位对应归档的纸质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
为了确保归档档案的质量,规范我校归档文件的整理方法,现确定我校十大类档案均为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
所谓“件”的概念,即:一个事由(问题)或一个项目的材料可视为一件
一、归档文件在进行整理时,首先必须明确几种情况1、下列文件或文本在实体装订时,可作为一件:①正本与定稿作为一件;②法律法规等重要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包括定稿)可合为一件;③正文与补充说明正文的文字、图表、数据等附件,原则上为一件(附件页数多,也可各为一件);④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处理单应与正文作为一件;⑤原件与复印件或手抄件,应作为一件;⑥转发文件与被转发文件,应作为一件;⑦报表、名册、图表类文字材料按其原装订方式,一册(本)作为一件;⑧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问函与复函等来往文书,原则上作为一件
如果报请性文件归档整理后才收到回复性文件,也可各为一件,并在“归档文件目录”的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2、以“件”为保管单位的各文种和稿本的排列顺序为:①正本在前,定稿在后;②正文在前,附件在后;③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④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⑤回复性文件在前,报请性文件在后;⑥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⑦汉文本在前,少数民族文本在后;⑧不同文字的文本,无特殊规定的,中文本在前,外文本在后;⑨文件处理单放在文件前面
3、文件有多个时间特征一份文件往往有多个时间特征,包括成文日期、签发日期、批准日期、会议通过日期、公布日期、发文和收文日期等等
分年度时,一般来说就以文件签发日期(或落款日期)为准,据以判定文件所属年度
取消原有的按针对年度归类的做法,对于计划、规划、总结、预决算、统计报表以及法规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