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数字总结[精选多篇]一、公司法1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4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至19人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3人
监事的人选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6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1年内不得转让
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二、证券法1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③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债券发行条件: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6000万元②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③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代销、包销约定时效不得超过90日
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第1页共9页必须采取承销团的形式来销售5
债券上市的条件:①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②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股票最近3年连续亏损,债券近2年连续亏损,暂停交易;股票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终止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收购要约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