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综治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谐的总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以“等级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扎实做好20XX年全区学校安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为全区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主要目标1
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实现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双为零”
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教育、防范、预警应急机制,提高师生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全力遏制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减少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确保全区学生非正常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完善学校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不发生校园火灾事故
持续推进“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和“食堂优等化”工程,新增b级及以上食堂5家以上
持续推进“等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新增4a级及以上平安校园10所以上
三、工作措施(一)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安全综治工作考核1
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综治工作责任
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明确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校(园)长是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书记是校园安全的共同责任人制度,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不断健全学校安全综治工作制度
根据安全综治工作形势的发展,及时对安全综治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和完善,并将梳第1页共8页理后的安全综治管理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汇编成册
进一步规范安全台帐管理,实行学校安全痕迹“三专”管理,即指定专人负责、实施专柜(盒)管理、实行专本记录,确保安全工作更新及时、资料齐全、痕迹清晰
不断完善安全综治目标管理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