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课程理念下音乐教师的素质李崇山摘要:新课程理念突出了音乐审美体验的核心地位,更加重视学生创新思维和人文素养的培养,对音乐教师的教育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本文从人格魅力、学识魅力、教学魅力和风度魅力等方面,阐述了如何提高教师素质的观点和做法,并提出社会协调能力在音乐教师素质中的重要地位
关键词:新课程理念音乐教师素质审美魅力音乐是一门艺术,从美学角度来讲,它是用声音表现出来的美,包括立意美、情境美、音韵美、曲调美、配器美、伴奏美等
罗丹说“艺术就是感情”,这就是说艺术是一种特殊的情感表达方式
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途径,其特质就是情感审美
情与美的这种不解之缘,决定了音乐教育的根本方式是:以情感人,以美育人
音乐是一种美,作为美的传播者——音乐教师,应该成为美的“天使”,只有这样,音乐的神韵才能在审美的过程中得到更完美的体现,音乐才会更美
因此,在突出审美为核心的新课程理念下的音乐教师,应该具备一种素质——美
这种美要求音乐教师必须具有多种魅力:人格魅力、学识魅力、教学魅力和风度魅力等,以及较强的社会协调能力
一.人格魅力
魅力是决定人际相互吸引的一种肯定性特质,是个体所拥有的生理或心理特征的综合反映
人格魅力在教学中有不允忽视的作用,所谓“亲其师,信其道”,它直接影响到教师的威信和学生学习音乐的积极性
音乐教师的人格魅力,主要体现在对祖国、对教育事业、对学生深沉的、执著的、浓郁的、理性的爱上,以及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
毫无疑问,作为音乐老师,首先要热爱自己的专业——这儿所指的专业应包括“音乐”和“教育”两个方面的内涵
自己爱音乐,用心感悟音乐,才能潜移默化的感染学生也热爱音乐,乐于领悟音乐
同时,教师应挖掘潜能,发挥专长,充分展示自己的风采,以自己的人格魅力来吸引学生
学生对教师一辈子的敬重或者将来在音乐方面的发展,也许恰恰是因为受到教师人格魅力的感染,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