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讲话转变行政职能,努力做好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为了全面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做好我市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工作,维护我市粮食市场秩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依法行政工作讲以下意见:一、转变行政职能,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其核心是购销体制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这是两项最大的改革难题
从整体工作看,一是通过近年的发展,粮食购销市场全面放开,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渠道,也初具规模,建立市场化粮食流通体制基本形成;二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己进入后期完善阶段
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通过改造重组,由1997年底85个为现在12个,其中有6个县是挂账公司;三是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中已有明显的市场化导向,凡符合承储资质的任何经济组织,都可经过招投标承储中央储备粮;四是政策性用粮目前仅有军粮供应,有的县一年不足50吨
所以从广义角度来看,粮改的攻坚任务已基本完成,现在需要我们按现行法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并加以逐步完善
《条例》的颁布实施,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职能发生了质的变化
《条例》涵盖了粮食流通的每一个环节,确立的粮食流通体制充分体现了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相互平衡,市场机制与政府宏观调控有机配置,从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条例》的颁布实施,促使政府粮食行政管理职能转变
粮食购销市场全面放开后政府对粮食流通管理的内容和方式都发生了变化,主要通过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宏观调控,通过保护与惩罚相结合,规范粮食经营者的行为,形成良性竞争的粮食流通秩序,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即使是行政手段也要受《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条例》在赋予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必要的管理手段的同时,也对其履行职能提出了严格要求
在新形势下,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从过去系统管理向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转变;管理手段从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