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____年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防灾能力。第三条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配备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消防安全信息收集、预警和应急指挥能力。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主体为学校校长,具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第五条学校校长应当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预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人,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第六条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承担学校内部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加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协助校长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第2页共3页第三章消防设施和设备第七条高等学校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包括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和消防报警系统等。第八条消防水源应保持畅通,水压稳定,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等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第九条学校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气体灭火系统等,并定期检测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第十条每栋建筑物的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无杂物堆放,门窗应易于打开并标明消防通道的标识。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消防报警系统,保证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发出警报并通知消防部门进行处置。第四章火灾防控措施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应制定科学的火灾防控措施,包括火源的隔离、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禁止违章改造和违规用火等。第十三条学校教室、宿舍、实验室等场所应配备防火设施,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独立排烟系统等,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加强电器设备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第十五条学校应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定期对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第3页共3页第十六条对于发生火灾的紧急情况,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员工有序疏散,并与消防部门配合进行火灾扑救和救援工作。第五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十七条高等学校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校园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微信等渠道向师生员工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防火防灾技能。第十八条学校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应急疏散能力和火灾自救能力。第十九条高等学校应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对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工作技能。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高等学校如果未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消防安全管理,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如果未能履行好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____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本规定解释权归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