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1总则2管理机构3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4工程管理设施5工程运用管理6施工期工程管理7绿化和环境美化8综合经营和渔业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加强水库管理,保证水库工程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按照基本建设必须为工程管理创造条件的原则,要求设计中应具有为水库生产、经营管理以及职工生活所必备的管理条件和设施,特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编制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设计。1、0、3加固、改建、扩建、续建的大、中型水库工程,应在充分利用原有管理设施的基础上,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增建完善管理设施。1、0、4本规范规定的水库工程管理设计内容所需要的投资,纳入水库工程设计总概算,并与工程同时完成。1、0、5本规范应与已颁发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配套使用,凡本规范未做规定的,仍按有关规范执行。2管理机构2、0、1按照水库管理等级规定(表2、0、1),确定水库主管部门的级别。据此,确定与主管部门级别相适应的水管理单位的机构规格。2、0、2依据水库管理单位的规格、工程特点和有关部门现行的有关规定,设置水库管理单位机构,并按精简的原则确定人员编制。3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3、0、1根据水库工程管理需要,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和当地情况,在水库工程设计中,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3、0、2工程管理范围应包括:工程区和生产、生活区(含后方基地)。3、0、2、1工程区管理范围包括:大坝、输水道、溢洪道、电站厂房、开关站、输变电、船闸、码头、渔道、输水渠道、供水设施、水文站、观测设施、专用通信及交通设施等各类建筑物周围和水库土地征用线以内的库区。(1)山丘区水库,应符合以下规定:大型水库上游从坝轴线向上不少于150m(不含工程占地、库区征地重复部分)。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200m。上、下游均与坝头管理范围端线相衔接。中型水库上游从坝轴线向上不少于100m(不含工程占地、库区征地重复部分)。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150m。上、下游均与坝头管理范围端线相衔接。大坝两端以第一道分水岭为界或距坝端不少于200m。(2)平原区水库,应符合以下规定:大型水库下游从排水沟外沿向外不少于50m。中型水库下游从排水沟外沿向外不少于20m。大坝两端从坝端外延不少于100m。(3)溢洪道(与水库坝体分离的):由工程两侧轮廓线向外不少于50~100m,消力池以下不少于100~200m。大型取值趋向上限,中型取值趋向下限。(4)其他建筑物:从工程外轮廓线向外不少于20~50m(规模大的取值趋向上限,规模小的取值趋向下限)。3、0、2、2生产、生活区(含后方基地)管理范围包括:办公室、防汛调度室、值班室、仓库、车库油库、机修厂、加工厂、职工住宅及其他文化、福利设施,其占地面积按不少于3倍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有条件设置渔场、林场、畜牧场的,按其规划确定占地面积。3、0、3水库工程管理范围的土地应与工程占地和库区征地一并征用,并办理确权发证手续,待工程竣工时移交水库管理单位。3、0、4工程保护范围与水库保护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1)工程保护范围:在工程管理范围边界线外延,主要建筑物不少于200m,一般不少于50m。(2)水库保护范围:由坝址以上,库区两岸(包括干、支流)土地征用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3、0、5工程和水库保护范围内的土地不征用,应根据工程管理的要求和有关法规制订保护范围的管理办法。4工程管理设施4、0、1水库工程管理设施设计应包括:水文站网,水库调度自动化系统,水库上、下游警报系统,水库工程内外观测设施及其自动化系统,水库内、外通信设施,交通道路,水库工程维修养护设备和防汛设施,供水建筑物及其自动化计量设施,水质监测设施,水库管理单位办公生产用房、职工住宅和文化、福利设施,各类车辆、船只及附属设施等。4、0、2根据水库调度的需要,进行水文站网总体规划设计。原有水文站网不能满足需要的,予以补充完善。大型及重要中型水库须设入、出库站。布站标准按部颁《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要求设置。4、0、3大型及重要中型水库按部颁《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规范》编制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