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落实工作执行力重点工作自查分析报告依照县机关效能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要求尽快落实工作执行力重点工作的通知》(兴效能办发〔2020〕5号)要求,我局紧紧围绕“高度注重平安消费工作,接着施行平安消费‘一岗双责’制度”这一重点工作执行力情况及时开展自查,进展深化剖析,现将情况报告如下:1
加强平安监管网络建立
县、乡、村各级领导高度注重平安消费工作,均依照国务院、省、市有关加强平安消费监管机构建立的要求,按照“机构、人员、装备、经费”四到位的标准,逐步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平安监管网络
详细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建立、健全县级平安消费组织机构
成立了县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平安消费的副县长为主任,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县平安消费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县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合署办公,相关职能部门也成立了平安消费领导小组,并有相关股室详细抓平安消费工作
第二步是建立、健全乡级平安消费组织机构
各乡镇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相应地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的平安消费领导小组,明确了企业效劳站兼管平安消费工作,并装备了一名平安消费监察员,监察员经省安监局培训,考核合格获得平安消费监察员证,做到持证上岗
第三步是建立、健全村级平安消费监管机构
明确了村委会主任为平安消费第一责任人,并装备了一名兼职平安消费监管员
全面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
随着平安监管网络建立的不断深化,政府部门平安消费监管主体责任不断得到落实,从而相应地、有力地推进了企业平安消费主体责任的落实
在详细落实平安消费责任上,着力在两个方向上做文章:一是横向扩展
2020年县委、县政府依照县域经济社会开展和平安消费工作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平安消费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施行意见》,改变了原来的在领导层面上平安消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