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社区矫正是一个外来语
社区矫正是西方国家首先推行的一种刑事执法模式,其理念正始于19世纪末近代学派的行刑社会化思想
下文是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欢迎阅读
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依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罚正确实施,维护社区矫正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和《浙江省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下列社区矫正人员:(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
怀孕或者正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四)被裁定假释的
第三条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考核奖惩应当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事求是、准确及时原则,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综合考核与动态评估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考核奖惩,主要考核奖惩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执行期间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完成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任务等情况
第五条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执行期间享有的合法权利,应依法予以保护
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第六条在实施考核奖惩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严肃认真,秉公执法,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